西安工程大学2014年在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激励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自2012年起,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比例,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2号《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仍然按照201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
为进一步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踊跃报考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今年教育部对专项计划有关政策进行了微调,过去的“三不”政策(即不转户口、不转学校、不转专业)中除了不转学校之外,户口和专业规定调整为按照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以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国家鼓励专项生毕业后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经学校研究制定关于2014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激励政策,具体如下:
陕西理工、文史类考生在单设批次本科填报我校志愿并进档者,满足专业志愿政策如下:
①单设批次本科一志愿填报者确保录取所填报的相关专业。
②进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我校承诺不退档。
陕西省理工、文史类考生在单设批次本科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不含征集志愿),以院校志愿及高考分数为依据,奖励标准如下:
①、单设批次本科一志愿报考我校者,3000元/生;
②、理工、文史类超分数线10-19分,2000元/生;超分数线20分以上,3000元/生。(与①可重复获得)。
凡符合2014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并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优先资助和全程资助,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①、国家奖助学金。一年级享受特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其它学年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等3500元/年、一等25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特别优秀的同一学年内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
②、学费减免。除一年级外,根据困难程度和在校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分别享受100%、50%及30%学费减免。
③、困难补助。一年级享受特殊困难补助500元,其它年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④、勤工助学。在校期间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资助额1000-3000元/年。
⑤、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除一年级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备注: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其中A段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定向招生;B段为面向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
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白于山区(6个):
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
延安市:志丹县、安塞县、吴起县、子长县
黄河沿岸土石山区(11个):
延安市: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宝塔区
渭南市:合阳县、大荔县、潼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