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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安排部署会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作者:杜小刚编辑:党委宣传部浏览量:

4月11日下午,我校在临潼校区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部署会,安排校属职能机构和群团组织处级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校党委副书记李博飞,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后勤党总支、离退办党委所属的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孙晓宁主持。

会上,孙晓宁传达了《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干部事项填报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并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出详细说明。

随后,李博飞结合2017年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出台施行,对贯彻落实我校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站在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清醒认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与否的试金石。二是要加强对两项法规的学习领会,精确掌握填报时需要报告的干部事项。修订后的《规定》对报告对象范围作了调整,突出了关键少数,填报内容涉及干部的8项家事和6项家产共14项内容。三是精心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落实工作,他强调本次干部事项报告要按照对党忠诚、如实填报的原则填写,集中填报录入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同时,组织、纪检部门要做好填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落实,要围绕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开展抽查核实,要坚持随机抽查和“凡提必核”,对核查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杜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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