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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1日作者:编辑:党委宣传部浏览量:

6月30日下午,我校在临潼校区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2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王进富副校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及2021届本科结业生拟补授学士学位情况,拟新增本科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研究生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拟授予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研究生导师遴选情况、部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细化专业领域情况的汇报。

与会委员在审议相关情况后,对以上议题分别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表决,决定授予877名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4261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19名,备案校外专业学位导师31名;新增8个本科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同意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能源动力三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细化专业领域。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海燕作总结讲话,就进一步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着重强调了五点:一是提高学位论文和人才培养质量。学位论文水平是人才培养质量的综合体现,要加强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的学位授予管理制度,强化学位授予工作的流程,通过严格规范流程和质量标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带动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二是加强学科内涵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的有力支撑,要通过按需引进、精准引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把人才聚集在特色学科及特色方向上,做强做优学科特色及方向,提高学校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各培养单位作为基层办学主体,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把牢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写作规范的底线,明确学位论文质量的红线。对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意见、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扣减相关学院、导师的招生指标,也要对年终绩效分配进行核减。四是强化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学校博士授权单位获批后,要把高质量培养博士生作为首要任务,职能部门和培养单位加大对博士生关键培养环节、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的检查监督力度,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确保三年后的博士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顺利通过。五是强化激励引导措施。学校正在系统完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教学、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性激励政策,强化研究生标志性成果的奖励,充分发挥激励措施的正向引导作用,培养出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撰稿:张娟,审核:傅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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